审核录取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分段录取。“中职类”“专项类”考生,首先进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的录取,然后进行其他考生录取。
2.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征集志愿。
3.第一轮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时,高职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录取。
4.“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高职转录于2024年12月20日前按规定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转录成功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未转录成功的考生,可以在“专项类”考生报名时,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职类”考试;若仍未被录取,可在普通高考补报名时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录取免试政策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各学校将初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印证资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复核。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录取。该类考生若报名参加非“专项类”考试,视为自愿放弃免试资格。
享受免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热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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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可否放弃录取资格?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统一高考的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高考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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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被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后续还有什么升学渠道?
若未被分类招生考试录取,考生还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校学习。